
在陽新鄉鎮地區,白事回禮中贈送品牌香皂、毛巾本是主家向前來吊唁的賓客表達誠意的習俗。然而,不少村民發現,這些“品牌貨”不僅手感粗糙、香味刺鼻,使用后皮膚還會干燥發癢。原來,這些充斥于陽新多個鄉鎮的“品牌貨”,其實都是批發商陳某某銷售的假貨。12月16日,記者從陽新縣人民檢察院獲悉,陳某某因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
2021年,在陽新從事日用品批發生意的陳某某,在微信上結識了名叫“誠信老楊”(另案處理)的供應商,對方竟以100元一箱的價格兜售市價420元的“品牌香皂”。明知貨品可疑,但在利益的誘惑下,陳某某還是購進了第一批“水貨”香皂。
之后,陳某某以每箱140元至190元不等的價格,將這些“品牌”香皂批發給下游的小商店,這批貨很快銷售一空。初嘗甜頭后,陳某某膽子大了起來。通過“誠信老楊”等人牽線,他又聯系上假冒品牌毛巾、洗發露等日化用品的供應商。
“鄉鎮居民辦白事,一次就需要數百條毛巾、數百塊香皂,誰會在意是不是正品?”摸清“門道”后,陳某某開始主動送貨到鄉鎮小賣部,靠著“低價+送貨上門”,他的客戶群從縣城擴展到周邊鄉鎮,生意日漸紅火。
從前期的擺攤零售到租下三個倉庫,陳某某儼然成了當地小有名氣的日用品批發商。手機里訂單不斷,發往各鄉鎮的物流記錄越積越厚,陳某某一度以為找到了“生財捷徑”。
然而,今年3月11日,陽新縣公安局根據群眾使用相關“品牌”假貨后出現過敏的舉報線索,突擊檢查了陳某某的倉庫,當場查獲大量假冒“品牌”日化用品。3月30日,陳某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7月7日,該案被移送至陽新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查,2021年至2025年案發,陳某某明知所售的“品牌”香皂、毛巾等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仍持續進貨銷售?,F場查獲的30600塊假冒品牌香皂、3080條假冒品牌毛巾等貨品,按正品計市場價值近25萬元。
“上游制假窩點通過社交平臺隱蔽發展分銷網絡,以‘低價’利誘批發商;中游批發商則瞄準鄉鎮地區消費者辨假能力和維權意識相對不足等特點,將假貨傾銷至下游市場。這是典型的假冒日化用品‘產供銷’鏈條?!鞭k案檢察官介紹,這些假冒日化用品往往使用不符合標準的原料生產,長期使用會危害身體健康。
10月10日,法院采納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對陳某某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檢察官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日化用品時,勿盲目追求“低價名牌”,應選擇正規渠道。廣大經營者須從正規經銷商處進貨,主動索取并保存好進貨票據,嚴格履行查驗義務,拒絕來路不明的“水貨”;若發現假貨,應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或公安機關舉報。(記者 王興杰 通訊員 曾甜甜 柯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