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外賣平臺補貼行為規范十條(征求意見稿)》,提出平臺不得以開展長期、大額補貼的手段和方式,排除、限制市場競爭,擾亂市場競爭秩序,不得強制平臺內經營者參加補貼活動或者承擔補貼成本,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這傳遞出深入整治“內卷式”競爭,促進形成優質優價、良性競爭市場秩序的明確信號。
去年開始,多家外賣平臺開展長期、大額補貼,甚至出現“倒貼式”補貼,演變為以“補貼”為特征的“內卷式”競爭,導致低價低質,擠壓平臺內商家合理利潤空間,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破壞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等問題。
外賣平臺連接著廣大線下商戶、消費者和騎手群體,外賣行業發展事關促消費、穩就業、惠民生。一些消費者認為外賣平臺補貼大戰是消費者“福利”,殊不知低于成本價、大規模裹挾商家的補貼,可能導致消費者不補貼不消費,生產者失去正向激勵,價格和質量螺旋式下降。規范外賣平臺補貼行為,是為了切實維護平臺內經營者、外賣騎手、消費者合法權益,遏制外賣行業“內卷式”競爭,推動形成優質優價、良性競爭的市場秩序,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規范外賣平臺補貼行為不是對平臺補貼行為的全盤否定,而是對包括外賣在內的各領域平臺補貼都提了個醒——不能通過補貼搞“內卷式”競爭。一些平臺發展之初通過補貼培育用戶習慣,“燒錢”換來市場,形成規模效應。然而,平臺之間正逐步從增量競爭過渡到存量競爭,補貼也開始從平臺經濟的“市場培育工具”異化為“內卷式”競爭的手段。如果補貼扭曲了正常的市場價格形成機制,不斷擠壓品質升級和技術創新的資源,形成新型市場失靈,就需要監管力量介入,引導競爭回歸效率與創新本位。
我們期待通過對外賣平臺補貼行為進行規范,引導平臺經濟從補貼驅動的存量競爭轉向創新驅動的價值競爭,推動形成優質優價、良性競爭的市場秩序,讓合理合規的補貼切實惠及人民群眾,澎湃消費動能。(林麗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