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獲悉,為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大力度激發住房消費潛力,更好滿足繳存人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結合我市房地產市場發展實際和繳存職工訴求,該中心對現行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進行了系統性優化調整。本次調整圍繞購房貸款支持、提取使用范圍拓寬、在校大學生住房儲備金三個方面,推出10條具體舉措,旨在進一步降低住房消費門檻,減輕繳存人購房還貸壓力,推動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優化貸款支持政策
多維度降低購房門檻
允許多孩家庭與“好房子”疊加貸款額度。生育二孩或二孩以上家庭購買自住住房時,最高可貸額度在當前我市最高基礎貸款額度上上浮20%、30%。如同時購買“好房子”高品質住宅的,貸款額度與“好房子”貸款上浮政策可疊加計算。此前,多孩家庭上浮政策與“好房子”上浮政策只能選擇其一享受,本次調整為疊加計算,進一步放大了政策紅利。例如,雙職工繳存的二孩家庭購買“好房子”,在基礎額度90萬元的基礎上,可疊加20%的多孩上浮和30%的高品質住宅上浮,最高可貸140萬元;三孩家庭疊加30%多孩上浮和30%高品質住宅上浮,最高可貸152萬元。
放寬家庭代際政策。購房人如未繳存住房公積金時,可以由其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父母或子女作為借款人為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對于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購房人(如自由職業者、在校大學生、未就業人員等群體),可借助正常繳存公積金的父母或子女代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有效解決“因未繳存而無法享受公積金低息貸款”的難題。
加大“商轉公”政策支持力度。為減輕商業住房貸款借款人的還款壓力,凡貸款還款正常、信用良好、具備還款能力的,一次性補繳6個月公積金,即可申請商業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次調整降低了準入門檻,允許符合條件的商貸借款人通過一次性補繳6個月公積金的方式獲得“商轉公”資格,無需等待6個月繳存周期,讓更多家庭及時享受到公積金低息貸款紅利,有效降低利息支出。
調整購房貸款補貼方式。大中專畢業生或復員退伍軍人,在畢業或退伍后5年內在本市購買首套住房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最高可享受6000—15000元的貸款利息補貼,按每年貸款利息的30%補貼至個人公積金賬戶,累計補貼金額不得超過對應的補貼總額。此舉將原有的一次性購房補貼調整為貸款利息補貼,變“事前補貼”為“事中扶持”,補貼資金分期到賬,持續減輕還款壓力。同時,補貼方式與還貸行為深度綁定,有助于增強借款人的履約意識,降低貸款逾期風險。
延續“以小換大”“以舊換新”政策。繳存人在銷售舊房后的一年以內購買更大或新建商品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可享受首套房貸款政策,該政策旨在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
加大危舊房改造支持政策。因危舊房改造,繳存人購買安置房源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可享受首套房貸款政策,允許繳存人先提后貸。正常繳存、還款的職工,可連續5年享受50%的貸款利息補貼,單次貼息額不得超過3000元。多重利好疊加,切實解決安置群體的安居困難。
拓寬提取使用范圍
延伸住房消費全鏈條
支持物業費提取。繳存人家庭每年可憑一套黃石行政區域內的自有住房,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物業費,提取金額不超過對應檔次的限額。提取金額按房屋面積劃分為三檔,房屋面積小于90平方米的限額提取2000元,90平方米(含)—144平方米(含)的限額提取3000元,大于144平方米的限額提取3500元。如相關部門反饋繳存人實際未支付物業費,則取消該繳存人5年內的物業費提取資格。此政策拓寬了公積金使用場景,將支持范圍延伸至住房消費末端的物業費支出。不同面積對應不同提取限額,還體現了政策的差異化和精準性。
支持車庫(位)提取。繳存人購買黃石行政區域內與自住住房同一小區車庫(位)時,憑一年以內的車庫(位)產權證、稅務發票可申請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發票載明的總價款。此政策將公積金提取范圍從住房延伸至配套的車庫(位)購買,進一步滿足繳存人安居的全鏈條需求。需注意的是,提取金額以發票載明的總價款為上限,提取申請須在取得產權證后一年內提出,逾期將不再受理。
增加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頻次。借款人及配偶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住房貸款本金。此前,償還商貸的提取頻次一般為按年提取,本次調整為可按月提取,與還款周期同步,使提取資金可即時用于當月還貸,可有效緩解借款人月供資金周轉壓力,真正實現“以繳還貸”。
設立住房儲備金制度
助力青年留黃就業創業
為助力青年留黃就業創業,我市此次推出覆蓋在校、就業、創業及安居全流程的人才住房儲備金制度。一是在校大中專學生可自愿申請開立個人住房儲備金賬戶,繳存金額、繳存方式、使用方式參照靈活就業人員標準執行。二是該學生畢業后在省內就業或創業且開設公積金賬戶的,其在校期間繳存的資金可額外享受1%的資金補貼,補貼資金一次性轉入其新開設的公積金賬戶中;若畢業后辦理個人住房儲備金賬戶銷戶提取或轉出至省外的,則不得享受額外的1%資金補貼。三是大中專畢業生在畢業后一年內,在黃石市就業或創業并開設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的,還可享受一次性繳存補貼2000元(計入個人公積金賬戶),其在住房儲備金賬戶中的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可合并計算。申請人須在滿足條件后的3年內進行申請,逾期未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
與原有政策相比,本次優化主要體現在:將在校期間繳存1%資金補貼范圍縮小至在湖北省內就業創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在享受2000元繳存補貼的條件中,允許住房儲備金賬戶中的連續正常繳存時間與畢業后公積金賬戶的繳存時間合并計算,增強了政策吸引力;強化業務規范,增加開戶申請表、明確了繳存補貼申請時效等。這一制度為青年人才量身打造,從在校期間即開始積累住房資金,畢業后疊加補貼激勵,有助于促進人才留黃安居。
此次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打出“貸款+提取+儲備”組合拳,精準回應民生關切,將有效激發住房消費活力。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提醒,以上政策第1至9條自2026年6月1日起開始執行,第10條(允許在校大中專生預繳住房公積金)自2026年7月1日起開始執行。政策執行期間如遇國家、省、市政策調整,將按規定作相應調整。(黃石融媒記者 丁歡)